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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萨斯州计划在未来12年内对所有人进行指纹识别

德克萨斯州计划在未来12年内给每个人指纹

德克萨斯州公共安全局(DPS)可以说是德克萨斯州公共侵扰局了。
他们启动了一个计划,要对全州所有达到驾驶年龄的人进行指纹采集,之后会把这些人的指纹录入犯罪数据库。
这是不是有点像反乌托邦(Dystopian)的计划呢?

《观察家》网站的乔恩·卡西迪(Jon Cassidy)写道:爆料这两件事的是《达拉斯晨报》消费者事务专栏作家戴夫·利伯(Dave Lieber),他长期撰写的“观察家”专栏经常出现在我的谷歌提醒(Google Alerts)里,原因很明显。

作为一个传统派的专栏作家,利伯倾向于低调表达自己的观点,通常也不会直接说别人不诚实。
但我没这个问题,所以我想指出,他所大量引用的DPS发言人在其部门法定权限方面说得含糊不清。

上个月,利伯爆料DPS已经开始采集每个前来更新驾照者的全套指纹。
周五,他又跟进了一篇关于DPS这么做是否具有合法权限的文章,然后在他的博客上发布了长篇幅的有关这个问题的引文。

利伯引用了DPS发言人汤姆·文格(Tom Vinger)的一封完整邮件,文格在邮件中详细引用了《交通法》的第521.059条款,包括关键语句:“部门应基于以下本部门采集的标识建立图像验证系统:……申请人的拇指指纹或指纹。
”(来源)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不允许“当局”采集你的指纹并留存起来,以防你未来犯下严重罪行,那你就无法在德克萨斯州获得驾照。
这就意味着从理论上讲你不能开车,也不能购买保险,因为你没有驾照。
要是买不了保险,拥有汽车就会很困难。
这当然可能影响到你的生计、送孩子上学的能力以及其他诸多日常事务。
我很支持选择退出(某些计划之类的),但这对普通人来说让这件事变得困难多了。

这难道不像是一种预先犯罪系统,在收集证据,等着将来有一天他们想用某人存档的指纹来识别这个人吗?至少这是一种通过阻碍人们自由出行能力而强制施行的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采集一枚指纹是合法的,但不是采集一整套十个指纹。
要了解完整的背景情况,就得追溯到最初被签署成为法律的法案,然后查找相关法律条文中的相关部分,该条文规定驾照申请“必须包含:1)申请人的拇指指纹,如果无法采集拇指指纹,则为申请人的食指指纹。

所以这就是法律提到指纹的原因——是食指指纹,而不是一整套十个指纹。
虽然法律规定这些记录可被执法机构用于调查犯罪,但并没有提及要将它们普遍录入犯罪数据库。

据利伯所说,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Texas Christian University)的一位政治学教授唐纳德·W·杰克逊(Donald W. Jackson)新成立了一个名为北德克萨斯公民权利项目(North Texas Civil Rights Project)的组织,如果有任何人想在法庭上挑战这项新政策,他将提供法律支持。
(来源)

我打赌很多得克萨斯人会乐意给出一个特定的指纹——中指的指纹。

引用:https://www.theorganicprepper.com/texas-plans-to-fingerprint-everyone-within-the-next-12-years/
原文: https://s4.tttl.online/blog/173615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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